乌海市海南区脱贫攻坚政策汇编
享受政策范围:2015年建档立卡“回头看”及审计整改以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一、健康扶贫政策简介
健康扶贫政策通俗解释:
取消起付线;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实际发生费用个人自付不超过5%;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治疗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2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具体政策如下:
(一)乌海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两提高、两降低、一取消”政策: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二)建立海南区健康扶贫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四提高、一降低、三取消、一兜底”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人民医院和巴音陶亥镇卫生院住院就医,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再由健康扶贫基金给予报销补贴10个百分点,最终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实际发生费用个人自付不超过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我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再由健康扶贫基金给予报销补贴10个百分点,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治疗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20%,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取消持慢病卡的慢性病患者在区人民医院和巴音陶亥镇卫生院门诊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对建档立卡贫困精神病患者及癫痫病患者在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的,不需支付住院治疗费用,费用直接由健康扶贫基金兜底。
以上政策由卫生局、医保局、巴音陶亥镇卫生院等部门负责解释。
卫生局:王 军,电话:13847350203
医保局:贾怀志,电话:13904730912
巴音陶亥镇卫生院:高立军,电话:18647320592
二、产业精准扶贫政策简介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给予产业扶贫政策扶持,提高其自我“造血”能力。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农资购入补贴。包括但不仅限于农药、种籽、化肥、农机、种畜等农业生产经营性资料,补贴购置价的30%。
2、农产品销售补贴。包括但不仅限于玉米、小麦、蔬菜、葡萄、猪、牛、羊、笨鸡、鸡蛋等农产品,补贴销售价的30%。
以上两项补贴对象为海南区建档立卡户,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
3、企业用工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企业进行补贴。每安置1人,每年补贴1200元,连续补贴3年。
(二)申报资料
1、建档立卡户申请补贴,需要提供产业精准扶贫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复印件、购买农资的凭证(发票、收据、合同等有效凭证)、农产品销售的凭证(发票、收据、合同等有效凭证)。
2、企业申请帮扶就业补贴,需提供企业用工补贴申请表、与建档立卡户签订的劳务(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农资购入补贴、农产品销售补贴的建档立卡户,由帮扶干部牵头帮助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集材料,经第一书记审核后逐级上报各镇(办),由各镇(办)组织审核后,报区农林局备案,备案后由区农林局按照程序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2、申请企业用工补贴的企业,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村第一书记,各行政村第一书记提交至各镇(办),由各镇(办)组织审核后,报区农林局备案,备案后由区农林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帮扶企业。
附表1:建档立卡户产业精准扶贫补贴申请表
附表2:企业用工补贴申请表
以上政策由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扶贫办:刘秀新,电话13947305550
附表1 建档立卡户产业精准扶贫补贴申请表 | |||||||||||
申请人签字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一卡通账号 | ||||||||||
申请时间 | 所在村委会 | ||||||||||
申请补贴内容与金额 | 分类 | 序号 | 补贴项目 | 购置价或销售价 | 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金额 | |||||
农资购入补贴 | 1 | 30% | |||||||||
2 | |||||||||||
3 | |||||||||||
4 | |||||||||||
5 | |||||||||||
农产品销售补贴 | 1 | ||||||||||
2 | |||||||||||
3 | |||||||||||
4 | |||||||||||
合 计 | |||||||||||
帮扶干部签字: 年 月 日 | 村民小组第一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行政村第一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 审核人员签字: 村委会(盖章) | ||||||||||
镇、街道办事处 | 审核人员签字: 村委会(盖章) | ||||||||||
区农林局备案意见 | 审核人员签字: 村委会(盖章) |
附表2
企业用工补贴申请表 | ||||||
申请企业 | ||||||
所在村委会 | ||||||
申请时间 | ||||||
申请补贴内容与金额 | 序号 | 就业建档立卡户名单 | 签订合同年限 | 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金额 | |
1 | 每安置1人,每年补1200元,连续补贴3年。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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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合 计: | ||||||
驻村书记意见 | 行政村第一书记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