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乌海市财政局,中共乌海市组织部,乌财规【2019】105号,关于印发《乌海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4】号),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附: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党组织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资金,直接用于增强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解决涉及辖区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
一、社区专项资金服务范围
1、便民利民类。添置便民为民的工具、用品,印刷服务居民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家政服务、兴趣爱好到居民群众普遍欢迎培训讲座;为特殊人群提供代理代办有关事物服务。
2、群众生活类。开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才艺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队购署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
3、关爱帮扶类。对老弱病残、下岗失业人员、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对困难党员、大病党员,对因遭受意外、大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
4、公益风尚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小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扶持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5、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一、专项资金使用程序
1、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采取多种形式方式征求居民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符合以上规定困难居民,由本人递交困难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病情诊断证明、在校证明、银行卡),社区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形成居民需要社区党组织解决的若干具体项目:
2、初步确定事项。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根据居民申请事项,(1)由经办人进行初审。(2)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根据居民提出申请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初步意见。(3)组织召开党员议事会、居民议事会研究讨论、并由分管人员进行介绍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研究确定需要使用专项资金的事项;
3、制定实施方案。社区党组织要对确定的事项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事项的名称、金额、承办人、完成时限和主要措施等,并将有关情况向镇党委报告;
4、公开实施方案。社区党组织请示镇党委同意后,要在社区公示栏,公示7天(突发应急事件后补)。对居民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采纳,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履行审核手续。申请党组织要将公示后的实施方案报镇党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镇党委按照实施方案及时给予批复,社区“两委”成员集体签字,社区监督委员会签字,镇财务审核签字,镇组织委员签字,镇分管财务领导签字,镇主要领导签字,镇财发放。
6、组织实施。社区将居民申请所需要的材料,镇党委批复,社区实施方案,社区会员纪要,社区公示名单,参加会议人员签到表表决照片。申请人银行卡,扶贫帮困领取表,社区提供支出凭证,报拉僧庙镇财务、由镇财务统一银行卡进行发放。
7、社区确定报帐员,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审批表(支出凭证),报帐员填写签字。
二、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使用标准
(一)便民利民类
添置便民为民的工具、用品,印刷服务居民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家政服务、兴趣爱好到居民群众普遍欢迎培训讲座;为特殊人群提供代理代办有关事物服务。
(二)群众生活类。
开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才艺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队购署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
(三)关爱帮扶类。
1、老弱病残、孤寡老人、收入低不稳定、单亲家庭(根据家庭情况)、残疾人、低保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救助标准500-1000元。
2、大病救助(尿毒症、白血病、各种癌症患者、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救助标准3000-5000元。
3、贫困学生。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因病(各类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哮喘、肺气肿),单亲家庭、低保户、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情况。救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500元,高中生2000元(小、中、高学生均在本市内),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院校2500元,本科大学生3000元。
4、春节慰问社区弱势群体,慰问标准每户500元。
5、每年救助两次。
(四)公益风尚类。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小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扶持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按照实际需求)。
(五)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按照实际需求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民利民类、群众生活类、公益风尚类、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随时召开会议研究,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委员会
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