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僧庙镇民乐社区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
选举公告
第9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经我社区居民投票选举,下列同志依法当选为本社区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主 任:牛 炜
副主任:陈 杰 杨 娜
委 员:白 帅 唐 霞
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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