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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18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17     来源:     作者:

全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开展2018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171231日前在我市、各区社保局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退职、遗属人员,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18421—731

三、认证地点

(一)自助认证和集中认证点

海勃湾区

1.海北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2.林荫办事处海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凤凰岭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凤凰岭办事处一楼大厅)

4.凤凰岭办事处新城社区服务大厅(香榭丽舍小区内)

5.千里山镇新丰村劳动保障事务所(新丰村委会一楼大厅)

6.滨河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一楼大厅

7.新华办事处康乐社区服务大厅(千禧苑小区)

8.新华西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一楼大厅

海南区

1.拉僧仲办事处金海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2.拉僧仲办事处华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3.西卓子山办事处祥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4.公乌素镇利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5.巴音陶亥镇东兴村劳动保障所

6.拉僧庙镇民乐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乌达区

1.新达办事处爱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

2.巴音赛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

3.滨海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

4.三道坎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

5.五虎山办事处育红社区综合服务大厅

6.乌兰淖尔镇综合服务大厅

7.梁家沟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

8.苏海图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日常认证点

市、区社保经办大厅资格认证服务窗口

四、认证方式

属于本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范围内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手机微信认证、指静脉自助认证、异地网上协助认证、社区上门认证和社保窗口认证等方式办理认证。各认证方式的操作流程为:

1)手机微信认证。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社会保险”,选择“养老金资格认证”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认证操作。

2)指静脉自助认证。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就近自助认证和集中认证点布设的自助一体机,按照摆放的操作流程提示办理认证,也可由导引员协助办理。

3)异地网上协助认证。2月底前已向乌海市各级社保局申请异地认证的我市异地居住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期内登陆“乌海市人社局12333网站”(http://wh.nm12333.cn),点击右下方“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块,选择“异地居住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打印表格并按表中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协助认证。如居住地无法实现网上协助认证的,可持本表到居住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认证表》及本人近期5寸照片邮寄回所属的社保局。

(4)社区上门认证。居住本地身体不便,无法通过手机微信认证的,可登录“乌海市人社局12333网站”,点击右下方“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块,选择“身体不便申请社区上门服务”,打印《社区上门认证登记表》,并持表到居住社区申请上门服务,认证后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交到所属的社保局。无法下载打印《登记表》的,可到就近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登记表》,再申请上门服务。

5)社保窗口认证。本地居住无法通过手机微信认证,且在自助认证和集中认证点指静脉比对不成功的,需到所属社保局窗口办理认证;凡未通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的人员,必须到所属社保局进行认证。

本年度我市提供的资格认证方式中,在我市居住的人员可选择:手机微信认证、指静脉自助认证、社保窗口认证和行动不便人员上门服务中的任一种方式;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可选择:手机微信认证、异地协助认证的任一种方式。

五、认证处理

(一)未按时办理或未通过认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二)涉嫌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拒不配合返还多领养老金的,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奖励

举报他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 300-5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电话:市社保局31580743158073;海勃湾区社保局3890018;海南区社保局3897930;乌达区社保局3666050

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相互转告,尽量选择手机微信认证或指静脉自助认证方式,安排好认证时间,避免拥堵,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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