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持曙光村曙光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现将曙光村民小组审核,初步认为符合条件的保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村民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15049790695
13848338379
附件:保洁人员条件:4050人员且是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成员。
初选名单如下:
李小平,冯玉林、马兰英、杨红梅
曙光村民小组
2016年7月14日
上一篇:曙光村“美丽庭院”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篇:“七一” 表彰大会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