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6周年纪念日。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统计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轨道。
乌海市统计系统积极适应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并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建设在统计体制机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将统计调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规范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强化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提高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为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和优质统计服务。
围绕《意见》《办法》的贯彻落实,乌海市委印发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系列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共同搭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完整制度框架,单独设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制定了《乌海市统计系统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了行政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流程等文件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受理。乌海市统计系统一直把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的重大任务,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为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中央两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落细落实,在全市副处级领导干部素质提升班上举办了以“真实可信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全面阐释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和注重数据真实性的重大意义,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全面增强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的意识。在经普期间,乌海市统计局组织统计业务轻骑兵宣讲队和法治志愿者宣传员宣传统计、法制等相关知识,近490人次进企业、进社区,深入调查一线进行统计法治宣传, 并利用电台、网络、报纸刊物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为进一步服务群众,保障人民群众“数字上的知情权”,深入开展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动。今年我市统计系统共检查企业192户,对18户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并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对我市20户工业、商贸及服务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围绕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开展物价调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写调研报告并被《乌海日报》采用;在季度统计公布中增加群众关心的民生指标;建立乌海及周边统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乌海及周边的统计信息,为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详实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