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要按照被反映人的级别和属地,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1、对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驻区单位(也就是条管单位)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向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举报;
2、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进行,提倡实名举报。来访举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信访 部门反映;
3、反映问题应尽量明确被反映人信息(姓名、单位、地区、职务),准确反映问题(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违法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详细提供证据材料、照片或录音视频等附件信息;
4、信访举报人要对自己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的,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