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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村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8-09     来源:     作者: 曙光村

一、村党务公开内容

1.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事工程目标、争先创优目标,重点是本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

2.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包括每年党员参加设岗定责等各种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会议和政治学习、党费缴纳等情况。

3.党员奖惩情况。包括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违纪违规受处分等情况。

4.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即在确定后备干部正式人选前,及时公开他们具体名单及个人情况。

5.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即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进入预备考察期、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及时进行公示。

6.先进评比公告。即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及初定名单等内容。

7.其他应公开的村级党务工作。

二、村党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村党务公开应采取不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定期公开就是对公开栏内公开的重要事项,结合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一年4次公开;随时公开就是根据各项党务工作的具体进程,党组织或党员、村民代表认为必须向群众公开的,随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如党员发展情况、党内选举情况、先进评选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等。

党务公开严格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对即将公布的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党员讨论后,进一步听取全体村民代表的意见,完善公布内容,切实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民主、监督广泛。同时,由村党组织负责,对年初制订的一些尚未实现的目标和未能及时办成的实事,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加强村党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一要加强领导。镇党委成立村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村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要加强监督。以镇纪委、组织部门和村干部为主,对村级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把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村党组织评优的重要依据和村干部岗位责任的考核内容。同时各村纪检监督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党务公开的监督。村党组织应积极支持村纪检监督小组履行职责,对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得推诿扯皮或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