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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乌海市特困学生市长助学行动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8-03     来源:     作者:





历经数载寒窗

很多小伙伴即将步入大学校园

此时此刻

你是否担心因家庭经济困难

而无法顺利迈入大学校门?

不用担心

 2018年乌海市特困学生市长助学行动 

助你逐梦起航、圆梦大学!!!

下面小编带你了解

乌海市特困学生市长助学行动的

资助政策和申报流程乌海人快来看,市长资助你上大学


市长助学行动


一、资助对象


乌海户籍并具有乌海高中学籍的高三学生


二、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即可申报:

1. 申报学生及其父母均具有乌海户籍;

2. 申报学生具有乌海高中学籍并于当年考入大学;

3. 家庭经济贫困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4. 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学费学生除外;

5. 已享有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政策者或已得到扶贫办、宣传部、计生委、民政、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民委等部门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6. 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品学兼优,文明守信,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申报材料


申报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1. 《乌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暨特困学生市长助学行动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家庭主要关系成员及本人页复印件;

4. 学生准考证复印件、高考成绩证明(查询成绩截图)、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网上查询录取通知书截图(暂未收到的后续向申请备案的镇、街道上报补齐);

5. 城镇居委会、街道办或农村牧区村、镇(苏木)两级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申报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并在实际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外调函证明实际情况);

6.  本人手写资助申请书(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数量、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等详细情况(参照附件2);

7. 参加志愿服务证明;

8. 父母双方现居住地以及户口所在旗县区房屋查询证明;

9.  如离异、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丧偶证明;

10. 如有重大疾病需附相关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四、申报步骤


2018年7月31日前未在学校申报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报(申报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并在实际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外调函证明实际情况,同时到实际居住地进行申报)。


五、注意事项


如有虚报、瞒报、申报材料造假或已得到其他项目资助的情况,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呈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追责、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乌海市团委:0473—3998082

联系人:龚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