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拉僧庙镇曙光总支部委员会
拉僧庙镇曙光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我村党组织任期已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两委”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拉僧庙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拉党发〔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选优配强曙光村党组织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乐于奉献、群众公认的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班子中来,尤其要把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和作风品行过硬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实现按期换届率、一次成功率均达到100%。
(二)具体任务。实现“四提一降”:与上届相比,曙光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大幅提高,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与村民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幅提高,大中专以上学历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大幅提高,村党组织委员兼任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
三、村党组织班子配备要求
(一)组织设置。曙光村党总支组织设置不变。
(二)职数规定。要坚持精简高效原则,统筹安排曙光村党组织成员职数。按照自治区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数量,最多不超7人的要求,曙光村党总支职数为5人。争取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党组织委员兼任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
(三)结构要求。结合曙光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等结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对工作特别出色、群众公认、身体健康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着力建设一支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中专、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占一定比例的年龄较轻、学历较高的村党组织班子;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
(四)人选来源。曙光村党组织要实施好“六个一批”,即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回引一批,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从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中选拔一批,从后备干部、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头人中充实一批,从驻村包村干部中选派一批,做到多渠道、多层次识人选人。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全村党组织换届工作6月底前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4日至5月31日)
1. 强化组织领导。曙光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阶段任务,扎实抓好重点环节。同时,成立曙光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推选产生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 加强业务培训。曙光村党总支要按照分阶段开展换届培训的要求,围绕《海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海南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文书样例》,认真抓好村党组织换届方法步骤、操作流程、规范换届选举文书等内容的培训,确保党组织换届程序严谨,步骤规范。
3. 做好党员动员。村党组织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人口流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党员动员的具体办法,切实维护党员的选举权利。对组织关系和户籍在本村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党员,要通过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对组织关系在本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通过公告、电话和信函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对于中组部规定不能参会的“五类”党员((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要登记造册、公示,并逐级上报备案。
4. 及时请示报批。相关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前做好参会党员摸底登记工作,曙光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要及时研究审查并下达批复。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曙光村党组织讨论制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二)提名推荐阶段(6月1日至6月7日)
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大会进行推荐之前,要公开张贴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
1. 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党员大会由上届支委班子主持,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2倍的人数,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及时报镇党委。
2. 召开村民会议(或召开代表会议)。由上届支委班子主持召开会议,党员、村民代表、“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参加,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多1倍的人数,从党员大会推荐人选中,全额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
3. 确定初步人选。镇党委要综合考虑党员群众推荐、组织推荐情况,结合任期届满考核、审计等情况,按照多于应选名额3—4名的人数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村党组织。
(三)考察审核阶段(6月8日至6月19日)
1. 深入组织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入村对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和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镇党委根据曙光村党组织的意见,拟定候选人审查人选。
2. 进行资格联审。镇党委将曙光村党组织提出的候选人审查人选,逐村逐个进行严格的任职条件审查。审查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检、信访、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将审查结果逐级反馈至村党组织。
3. 研究确定人选。曙光村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曙光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镇党委召开会议,听取考察、审查、公示结果的情况汇报,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对村党组织呈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进行审核批复,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大会选举阶段(6月20日至6月21日)
1. 做好选前准备。选举时间确定后,应及时通知所有党员参会,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投票选举。预备党员可以参会,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返乡参选的外出党员和确因病重、体弱等特殊原因无法参选的党员,经党员大会同意,报镇党委确认,并进行公示后,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到达会场且不具备填写选票能力的党员,经请示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代写。
2. 落实承诺确认制度。全面推行竞选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要签订四项承诺书,引导正式候选人依法公平参选,杜绝私自开展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各项承诺内容需经镇(选举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各承诺书一式三份,候选人签字后,一份报镇党委备案,一份交村党组织,一份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实行全程确认制度,对党员参选、候选人资格审查、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签字确认,全程监督。
3. 正式投票选举。曙光村召开党员大会,由镇指导组组长或包村领导干部主持会议,按照“听取审议本届曙光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进行任期发展承诺或竞职演讲、投票选举”的程序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全体参会党员先差额选举委员会委员。之后,召开新一届支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委员会委员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4. 及时批复任命。选举结束后,曙光村党组织应及时将选举结果呈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批复任命各自然村村党组织组成人员。
(五)后续管理阶段(6月22日至6月25日)
1. 明确分工。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后,曙光村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镇党委的批复。同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岗位),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
2. 建章立制。强化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同时,新一届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落实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确保任期工作目标的实现。
3. 工作交接。村党总支要组织做好村党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在新班子上任3日内,做好公章、档案等移交工作,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 资料归档。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中共海南区拉僧庙镇曙光村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