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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4-19     来源:     作者:

一、大病医疗救助  

1.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证复印件 

4.个人申请书

5.本人一寸近照两张

6. 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非低保户提供)

7. 参加各类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凭证原件

8. 疾病诊断证明和出院证

二、老年人优待

  1.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井附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有村委会统一交镇(办) 审核。

  2 镇(办) 民政助理员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统一填证、造册送市民政局老龄办公室审批办理(老年优待金每人每年100元)

三、高龄老人长寿金津贴申请办理

  1.凡具有乌海市户籍的,年满80周岁及以上(包括80周岁) 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并附本人近期二寸照片三张,由村委会统一交镇(办) 审核。

  2.镇(办) 民政助理员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统一造册送区民政局老龄办公室审批办理(高龄老人长寿金每人每月100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人申请、村委会证明

  3.残疾证、离婚证(判决书)、学生证及入学通知书等。

  4.疾病诊断书原件及相关诊断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特国家庭临时救助

  1.个人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5.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学生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在校证明)

六、残联申请救助相关材料

  1.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

  2. 填写《乌海市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资助申请表》

  3.村委会贫困证明  

  4.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