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仲党发〔2020〕31号
拉僧仲街道党工委
关于做好街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拉僧仲街道党工委经研究决定,“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用先进典型、先进模范的榜样力量激励党员干事创业,大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现将表彰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分配
街道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共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当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
1.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
2.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
3.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党组织。
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以以党委、总支、支部为单位推荐上报。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等额推荐。这次表彰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共确定各社区党委(总支)、机关站所党支部8个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本通知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1:1的比例,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等额推荐。
(二)组织考察。各基层党组织以党员大会、委员会等形式进行推荐工作,并广泛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审议,并征求拉僧仲街派出所、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等部门意见后,确定表彰对象。
各推荐党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充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
四、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见附件2);(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一并报街道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街道302室),推荐上报工作于6月24日前完成。
附件:1. 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2. 拉僧仲街道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 拉僧仲街道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 拉僧仲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5. 填表说明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
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名额 分配
推荐 单位 |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
新世纪社区党委 | 3 | 1 | 1 |
华苑社区党总支 | 3 | 1 | 1 |
新苑社区党总支 | 3 | 1 | 1 |
新桥社区党总支 | 3 | 1 | 1 |
金海社区党总支 | 4 | 1 | 1 |
泽苑社区党总支 | 4 | 1 | 1 |
街道机关党支部 | 2 | 1 | |
拉僧仲街派出所 党支部 | 2 | 1 | 1 |
合计 | 24 | 8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