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楼道”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创城办,各创城重点责任单位,各包联共建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文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楼道”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创城惠民、创城靠民、创城为民,坚持对标提升、精准精致,助力形成建管并重、常态长效的良性循环,动员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全体市民对我市“双城联创”工作的支持率、满意率。
二、主要内容
1. 结合“双城联创”工作,对全市各居民小区楼道进行全面排查,以小区居民为主体,动员包联单位志愿者、广大党员参与到楼道环境治理中,通过开展“爱我家园 共建最美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楼道净化、亮化、美化工作,集中解决楼道门破损,墙面、玻璃脏污,飞线充电,照明灯损坏,乱贴小广告,私搭乱建,不文明养宠,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引导居民爱护家园、爱护小区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2. 推选楼栋长、楼道长,建设小区居民自治队伍,发动小区居民定期检查环境卫生和维护公共设施,组织居民开展楼道环境治理,形成居民自治长效机制。
3. 引导市民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互敬互爱,形成以礼相待、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的良好氛围,助力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即日起至8月5日)各区创城办全面摸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物业企业、包联单位、小区居民积极参与。
2. 组织实施(8月5日至9月5日)各区创城办、各相关单位因地制宜,分布实施,深入开展“爱我家园 共建最美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清理杂物、净化楼道环境、维护公共设施,确保每栋居民楼至少要建成1个符合创建标准的“文明楼道”,并逐步全面推开。
3.总结提升(9月5日以后)各区创城办、各相关单位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市创城办适时评选出一批创建机制完善、环境整洁美观、创建氛围浓厚的“文明楼道”进行表彰,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适当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包联共建单位要把楼道环境整治作为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文明楼道”创建工作抓好抓实。各区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针对楼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综合治理。
2. 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共治共享氛围。各区、各包联共建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小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3. 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各区、各创城重点责任单位要把“文明楼道”创建工作作为全市“双城联创”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统筹调度,不搞突击迎检,不搞面子工程,扎实推进“文明楼道”创建,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让“文明楼道”创建活动成为小区整体面貌提升、改善的长效举措。
4. 强化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文明楼道”创建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同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乌海市“文明楼道”创建标准
乌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乌海市“文明楼道”创建标准
1. 楼道门整洁完好、能够正常锁闭,无乱贴乱画现象;
2. 楼道内墙面、地面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异味;
3. 楼道内外无飞线充电现象;
4. 窗户完好、玻璃干净;
5. 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坏现象;
6. 楼道内装灯率100%、亮灯率100%,照明灯无破损现象;
7. 高层住宅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软管、消防箱完好,灭火器未过期、压力足,消防设施未被侵占、遮挡;
8. 楼道内居民无私搭乱建现象;
9. 楼道内居民文明养宠,无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现象;
10. 楼道内有楼道长,负责楼道环境日常监督和管理,能够积极组织动员楼道居民开展“文明楼道”创建工作;
11.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在居民中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乌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