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楼道”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03     来源:     作者:

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楼道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创城办,各创城重点责任单位各包联共建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文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楼道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创城惠民、创城靠民、创城为民,坚持对标提升、精准精致,助力形成建管并重、常态长效的良性循环,动员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全体市民对我市“双城联创”工作的支持率、满意率

二、主要内容

1. 结合双城联创工作,对全市居民小区楼道进行全面排查,以小区居民为主体,动员包联单位志愿者、广大党员参与到楼道环境治理中,通过开展爱我家园 共建最美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楼道净化、亮化、美化工作,集中解决楼道门破损,墙面、玻璃脏污,飞线充电,照明灯损坏,乱贴小广告,私搭乱建,不文明养宠,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引导居民爱护家园、爱护小区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2. 推选楼栋长、楼道长,建设小区居民自治队伍,发动小区居民定期检查环境卫生和维护公共设施,组织居民开展楼道环境治理,形成居民自治长效机制。

3. 引导市民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互敬互爱,形成以礼相待、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的良好氛围,助力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即日起85日)各区创城办全面摸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物业企业、包联单位、小区居民积极参与。

2. 组织实施(85日至95日)各区创城办、各相关单位因地制宜,分布实施,深入开展爱我家园 共建最美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清理杂物、净化楼道环境、维护公共设施,确保每栋居民楼至少要建成1个符合创建标准的文明楼道,并逐步全面推开。

3.总结提升(95日以后)各区创城办、各相关单位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市创城办适时评选出一批创建机制完善、环境整洁美观、创建氛围浓厚的文明楼道进行表彰,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适当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包联共建单位要把楼道环境整治作为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文明楼道创建工作抓好抓实。各区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针对楼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综合治理。

2. 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共治共享氛围各区、各包联共建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小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3. 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各区、各创城重点责任单位要把文明楼道创建工作作为全市双城联创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统筹调度,不搞突击迎检,不搞面子工程,扎实推进文明楼道创建,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让文明楼道创建活动成为小区整体面貌提升、改善的长效举措。

4. 强化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文明楼道创建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同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乌海市文明楼道创建标准

 

 

乌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24


附件

乌海市文明楼道创建标准

 

1. 楼道门整洁完好、能够正常锁闭,无乱贴乱画现象;

2. 楼道墙面、地面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异味;

3. 楼道内外无飞线充电现象;

4. 窗户完好、玻璃干净;

5. 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坏现象;

6. 楼道内装灯率100%、亮灯率100%,照明灯无破损现象;

7. 高层住宅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软管、消防箱完好,灭火器未过期、压力足,消防设施未被侵占、遮挡;

8. 楼道内居民无私搭乱建现象;

9. 楼道内居民文明养宠无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现象;

10. 楼道内有楼道长,负责楼道环境日常监督和管理,能够积极组织动员楼道居民开展“文明楼道”创建工作;

11.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在居民中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乌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