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的基础上
为全区165万余名困难群众
按照每人100元标准
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自治区本级财政拿出1.7亿元
对所需资金给予全额补助
这165万余名困难群众包括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要在7月底前,把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人。同时,加大对临时遇困群众的救助力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