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南区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拉僧仲街道积极行动,严格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1号》和《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政办[2020]25号)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顺利进行。
拉僧仲街道采取多项措施,落实禁燃工作:
一是管理机制到位。拉僧仲街道成立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社区书记及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烟爆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燃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街道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举行广场集中宣传禁燃活动1次;街道组织本辖区内各社区的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物业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邀请了专家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1次,各社区为单位举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活动6次;在公园、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约5000余份,广泛宣传《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1号》文件;全辖区内56个居民小区门前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辖区各相关单位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标语30余条,6个社区利用音响每日播放宣传禁燃要求及燃放烟花的危害,努力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三是管控措施到位。街道办事处全方位、不留死角严查辖区内烟花爆竹摊点及仓库,关闭爆竹商家2家及存放仓库1所;联合公安局对酒店燃放烟花爆竹情况查处1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店、宾馆等企业巡查4次;联合综合执法进小区检查3次使辖区各有关单位、居民群众及个体商户充分认清了当前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社区,安监站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一经发现燃放行为、燃放痕迹,立即拍照上报。各社区要履行好属地职责,实行好网格化监管,实行好各社区书记包责任片区,层层压实责任,共同做好禁燃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一方环境保护责任感和自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