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代表队:
按照《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海南纪发〔2016〕8号)精神,结合《关于在全市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纪念建党95周年知识竞赛的通知》(乌直党工联发〔2016〕8号)精神,现将海南区“两学一做”纪念建党95周年知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参赛范围:已报名参赛的16支代表队。
(二)比赛内容:《党章》、“两学一做”相关知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赛程安排:本次比赛分预赛、决赛,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
1、预赛设个人必答题、团体必答题,风险题,采用累计计分制计算总成绩。参赛队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采用附加题的方式进行,算出最终成绩,决出名次,选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
2、决赛设个人必答题、团体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采用累计计分制计算总成绩。参赛队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采用附加题的方式进行,算出最终成绩,决出名次,选3支代表队代表海南区参加乌海市“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纪念建党95周年知识竞赛。
(四)比赛时间地点:6月29日上午9:30预赛,下午
3:00决赛,地点为区政府第五会议室。
(五)奖项设立:此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组织奖8名。
二、相关要求
(一)参赛队员要高度重视,统一着装,一律用普通话答题。
(二)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按时观看比赛,每队组织不少5人。
(三)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情况将纳入年底党风廉政考核。
本次比赛由拉僧庙镇承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人社局协办。
联系人:韩双梅 联系电话:4022588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代表队名单
1.巴音陶亥镇代表队
2.公乌素镇代表队
3.拉僧庙镇代表队
4.拉僧仲街道办事处代表队
5.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代表队
6.党政代表队(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档案局、政务服务中心)
7.综合行政执法代表队
8.政法系统代表队(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9.宣传文卫部门代表队(区委宣传部、科技局、卫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人口和家庭服务公共中心)
10.经济部门代表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信局、审计局、统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管局、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11.组织、统战、人事代表队(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区人社局、编办、老干局、民宗局、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
12.建设系统代表队(区住建局、房管局、园林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土地收储中心、供热公司、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13.农牧林业、水利、民政部门代表队(区农牧林业局、民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农技站、林工站、兽医局、土地流转中心)
14.群团组织代表队(区总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红十字会、残联、科协)
15.教育系统代表队(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招生办、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教研室、各学校)
16.海南工业园代表队
注:各代表队排名第一的为牵头组织单位。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 2016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