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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6-30     来源:     作者: 欧托娅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任期届满的团委要进行换届选举。目前,新苑社区团支部已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好团员大会,确保按照预定的议程,全面完成团员大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建设社区团组织为目标,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严格自律、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中,努力把社区团委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共进的坚强集体,团结带领辖区团员青年,为社区贡献青春力量。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新苑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新苑社区团支部书记

 员:郭社珍    新苑社区支委委员

欧托娅    新苑社区团支部委员

              新苑社区团支部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欧托娅同志兼任。 

三、团员代表的选举 

(一)代表条件 

1、团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团员、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青年党员,或党团组织关系不在本社区,但长期居住或工作在本社区的党员、团员。 

2、团员大会代表必须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工作成绩突出, 

3、心系青年,热衷青年工作,在团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4、能力过硬,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5、作风优良,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6、身体健康、学历在高中及以上 

7、特别优秀的青年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鼓励社区“两委”较为年轻的委员、退伍军人、青年致富能手、优秀创业青年、青年志愿者等优秀团员青年参与竞选。 

(二)不能当选的和不宜当选的几种情形 

对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换届人选: 

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或强迫卖淫等涉黑涉恶受处理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③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纪委、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④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⑤丧失行为能力的。 

对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换届人选: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②煽动群众闹事、策划参与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 

③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疑点未排除的; 

④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⑤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的; 

⑥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团员的; 

⑦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1.基层团员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代表名额由召集团员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总支和街道团工委。 

2.团员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社区出席团员大会的代表为25人,其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不超过30%,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不少于20%。 

(三)代表产生程序 

1.团员大会代表产生程序:各网格按照所辖团员情况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团员大会按照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团员大会代表产生程序:各网格按照所辖团员情况及构成要求与社区党总支协商,按照多于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并报同级党总支和街道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团员代表大会按照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基层团委班子设置、条件要求及产生程序 

(一)班子职数 

社区团支部班子职数:一般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二)班子条件 

1.基层团委班子条件要求:新任基层团委书记年龄在30岁左右,要有大专以上学历。重点从教师、青年志愿者、退转军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青年社团骨干中选拔。 

2.基层团委班子条件要求:基层团委委员要吸收先进青年致富带头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优秀青年企业家参加。 

(三)班子成员的提名和产生程序 

社区团委班子成员的提名和产生程序 

1)基层团委委员的提名和产生程序:由上一届社区团支部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酝酿推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街道团工委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社区团支部书记的提名和产生程序:由上一届社区团支部在酝酿、考察的基础上,按照等额选举的要求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街道团工委同意后,提交本级团支部全体会议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五、具体实施步骤 

社区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结束。 

社区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筹备阶段(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12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2)认真做好团员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确定团员大会代表名额。 

3)调查摸底、推荐上报新一届基层团委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请社区团支部于7月12日前将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包括时间、大会议程、代表构成的比例),基层团委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送同级党组织和街道团工委。 

2.集中换届阶段(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31日) 

社区团支部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准备好召开团代表大会的相关材料,选举出席支部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充分酝酿、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新一届团委班子。选举结束后于3日内将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组织和街道团工委批准。 

六、工作要求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共青团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为做好共青团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防止和克服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进一步提高对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 

 

新苑社区团支部(代章)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