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文明素质,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拉僧仲街道组织开展了第四届“文明楼院”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拉僧仲街道第四届“文明楼院”评选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结合辖区各楼院实际,经过认真调查与评选,并对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被评为“文明楼院”的楼栋进行复查,决定保留振兴小区10号楼、滨河小区2号楼等57个“文明楼院”称号,对幸福小区10号楼、神华小区12号楼等10个楼栋不符合“文明楼院”评选条件的予以摘牌,对新增的东方丽景6号楼、滨河小区12号楼等35个“文明楼院”进行挂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文明楼院,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做文明新风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希望广大居民要以此为榜样,不断进取,争创佳绩,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拉僧仲街道第四届“文明楼院”名单
附件:
拉僧仲街道第三届“文明楼院”名单
一、保留的57个“文明楼院”
新桥社区(10个):益民小区1号楼、益民小区2号楼
益民小区6号楼、益民小区21号楼
振兴小区4号楼、振兴小区10号楼
振兴小区12号楼、振兴小区22号楼
海丰小区2号楼、喜洋洋小区1号楼
新苑社区(11个): 如意小区3号楼、如意小区9号楼
如意小区11号楼、如意小区15号楼
滨河小区2号楼、滨河小区5号楼
滨河小区7号楼、滨河小区11号楼
神华小区1号楼、神华小区10号楼
金海社区(16个):金海小区2号楼、 金海小区3号楼A段
金海小区4号楼A段、金海小区8号楼
金海小区9号楼、金海小区12号楼A段
新桥花园1号楼、新桥花园2号楼
新桥花园3号楼、德顺小区7号楼
德顺小区8号楼、德顺佳苑16号楼
宝石佳苑1号楼、宝石佳苑5号楼
银泰小区3号楼、银泰小区31号楼
新世纪社区(13个):世纪小区4号楼、世纪小区13号楼
世纪小区15号楼、世纪小区小二楼
海电小区14号楼、海电小区24号楼
海电小区25号楼、黄河小区1号楼
温馨家园2号楼、温馨家园3号楼
明达小区3号楼、 明达小区15号楼
裕泽园小区武装部2号楼
华苑社区(7个):祥和小区3号楼、康乐小区12号楼
东方丽景4号楼、东方丽景7号楼
和谐小区1号楼、和平小区8号楼
焦化厂2号楼
二、 新增的35个“文明楼院”
新桥社区(8个):益民小区3号楼、益民小区4号楼
益民小区13号楼、益民小区20号楼
益民小区22号楼、振兴小区1号楼
振兴小区5号楼、海丰小区6号楼
新苑社区(7个):滨河小区3号楼、滨河小区10号楼、
滨河小区12号楼、滨河小区14号楼
滨河小区18号楼、滨河小区20号楼、
景泰苑小区14号楼
金海社区(8个):金海小区1号楼、金海小区4号楼B段
金海小区6号楼、金海小区7号楼
德顺小区1号楼、阳光小区1号楼
阳光小区4号楼、新桥花园7号楼
新世纪社区(7个): 明达小区4号楼、明达小区14号楼
明达小区17号楼、明达小区21号楼
明达小区22号楼、海电小区6号楼
裕泽园小区武装部5号楼
华苑社区(5个):东方丽景6号楼、康乐小区6号楼
祥和小区10号楼、和平小区12号楼
幸福小区23号楼
三、取消的10个“文明楼院”
新苑社区(6个):神华小区12号楼、神华小区13号楼
神华小区14号楼、神华小区15号楼
神华小区20号楼、滨河小区15号楼
新世纪社区(3个): 明达小区13号楼、明达小区20号楼
黄河小区2号楼
华苑社区(1个):幸福小区10号楼
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党工委 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27日
抄送:区委、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
拉僧仲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