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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7     来源:     作者:

城市居民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本人为乌海市居民户口
2.    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    现有一个子女
4.    年满49周岁
5.    本人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即不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6.    截止到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