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0-30     来源:     作者:

图片

图片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0号

 

2021年10月23日晚,海南区接到群众主动报备,孟某某,于10月18日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与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隋某某、段某某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曾有交集,经流行病学调查研判,初步判定孟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孟某某目前在乌海市海南区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24日)。根据对孟某某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10月18日-10月23日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8日:上午8:00,由其丈夫项某,从广龙苑小区开车送往内蒙古妇幼保健院B超三诊室找刘医生做B超,因第一次B超结果不理想,刘医生建议再做一次,在此期间曾去往医院内超市。10:30左右做第二次B超,做完B超(时间为15分钟)去产科八诊室找付医生做产检。11:15左右打车(现金支付,车牌号:不详)回到广龙苑小区家中休息。


10月19日:全天在家休息未曾出门。


10月20日:上午11:30左右打车(车牌号:不详)前往呼和浩特西站,乘中午12:28的T6307次列车4车厢10号下铺前往乌海市,下午18:10左右到达乌海火车站,18:35左右乘坐5路公交车(车牌号:不详)到海南区东方丽景小区下车,步行回到海南区幸福小区。


10月2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


10月22日:在家休息,下午18:30左右下楼在海南区幸福小区散步,19:00左右回家休息。


10月23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


截至目前,孟某某未出现体温异常及呼吸道症状。


请与孟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拨打疫情防控部门电话(附后),不要外出,并主动配合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乌海市疾病预防部门联系方式: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6993131

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3890026

海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2796758

乌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3036052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部门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822235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4日

微信图片_20211030204358.jpg

微信图片_20211030204411.jpg

图片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直接选举若干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设区的市、盟辖旗、县、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军区、人民解放军驻军选举产生。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所辖旗、县、自治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旗、县、自治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简称旗县级)和苏木、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旗县级、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同步进行。
第四条 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牧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五条 旗、县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在市或者在其他市辖区内的,其所属机关、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参加本旗、县或者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驻地所在市或者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旗、县、市辖区所属企事业组织驻地在外旗、县或者邻近市辖区的,其职工只参加所属旗、县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驻地所在旗、县或者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驻在苏木、乡、民族乡、镇的不属于旗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所属的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可以只参加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特殊需要的,可以同时参加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旗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选举出席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驻地所在旗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七条 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本级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由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八条 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选票、代表当选证书和选举委员会印章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蒙古文两种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