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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僧庙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讲堂) 举行2021年第二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2-24     来源:     作者:

       2月19日,拉僧庙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讲堂)举行2021年第二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各科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了学习。

       会上,镇党委书记巴雅尔传达了自治区“两会”精神并就下一步做好我镇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拉僧庙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蓝海龙领学了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红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副镇长王海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2021年第4期发表的《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文章。

       会议指出,自治区“两会”刚刚结束,这是在进入“十四五”规划新阶段、开启发展新征程的关键节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镇上下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自治区“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两会”精神转化为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昂扬斗志,转化为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必胜信心。会后大家要紧扣“两会”目标任务,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完善,全力推进自治区“两会”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镇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中,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做到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家要以攻坚克难、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