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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陶亥镇关于依法整顿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4-08     来源: 魅力巴音陶亥     作者: 魅力巴音陶亥

巴音陶亥镇关于依法整顿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的通告

为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的镇区人居环境,持续推进辖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卫生等问题,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决定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进行依法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辖区各经营门店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禁止占用临街路面和其他公共场所摆设摊点;沿街商户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摆卖和堆放销售商品;各经营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

二、严禁店外摆放桌椅、炉具等物品,做到店内经营并维护好店前卫生整洁。

三、沿街商户严禁摆放落地小广告、移动式灯箱广告,破损广告要及时维护更换;严禁在门店外立面张贴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四、各商户和群众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需要整改的在整改通知发布日起自觉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将由巴音陶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五、对执法过程中侮辱、殴打执法人员或者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群众应当自觉维护镇区环境秩序,主动制止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积极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473--4992090)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日期:2022年4月2日

巴音陶亥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