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委政法委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乌海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现将乌海市委政法委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办案说情、打招呼;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通风报信;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用自身地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主要包括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种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违规为管理服务对象请托事项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离任后违规从事与原业务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主要包括政治轮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对政法单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案件失职失察的问题不予纠正,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不及时处理,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问题多发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等。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包括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得不牢等。
二、举报投诉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473-3998839
监督邮箱:whszfwzzb@163.com
来信地址: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1036室
举报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
特此公告
乌海市委政法委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