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11号
11月2日,河北省晋州市小樵镇浩汇商贸有限公司出现聚集性疫情,4日,二连浩特市检测蒙古国代购商品时发现部分商品检测结果呈阳性。“双十一”临近,市民网购商品数量增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商品,已接收邮购商品的,需单独存放,暂不要拆封、触碰,应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二、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不要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科学掌握消毒方法,推荐使用含量为75%的乙醇消毒剂,擦拭快递外包装等物体表面,擦拭2遍,时间3分钟。手部清洁时,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揉搓双手,每步保持在15秒以上。
三、各邮政快递企业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行业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防控措施,并做好重点场所、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和邮件快件消杀工作。物流接收点要对暂存的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对快递从业人员要加大核酸检测抽查频次,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用药,以免耽误治疗甚至影响疫情处置。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