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市将生育三孩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等相关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育三孩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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