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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调整!乌海共补发低保金53.86万元

发布时间: 2021-07-12     来源: 乌海日报     作者: 乌海日报

我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将低保标准从760元调整为810元,并积极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提标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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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本次调增1698户2551人,共补发低保金53.86万元;调减320户469人;保持原享受金额不变的2888户4704人,并对低保家庭中未成年人728人、老年人920人、重病患者418人、重度残疾人1016人,每月提高200元保障金。提标后,全市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9户127人。


今年低保标准提高后,全市三区对低保家庭收入进行了重新核算,重新确定各户的保障金,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提标及资金补发工作已圆满完成。我市将继续加大救助力度和核查力度,对所有符合纳入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